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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量刑

犯罪中止多次能否从轻处罚

犯罪中止,就是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因为主观意识而自动放弃犯罪,及时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对于中止犯,刑法的规定是应当减轻处罚。若是犯罪中止多次能否从轻处罚?如何认定犯罪中止?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犯罪中止多次能否从轻处罚

  犯罪中止多次,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二、如何认定犯罪中止

  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的、无条件的、彻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条件的或暂时的。中止犯罪的主观原因,有的是惧怕受到刑罚的惩罚;有的是由于他人的劝说而改变了原来的犯罪意图;有的是良心发现,幡然悔悟,改变了自己的犯罪意图;有的则出于对被害人的怜悯,转而防止犯罪结果的出现。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

  ()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第一,中止行为是停止犯罪的行为,是使正在进行的犯罪中断的行为。第二,中止行为既可以作为的形式实施,也可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第三,中止行为以不发生犯罪结果为成立条件,但这种结果,是行为人主观追求的和行为所必然导致的结果。

  ()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这里的犯罪过程,包括预备犯罪的过程、实行犯罪的过程与犯罪结果发生的过程。不在这些过程之内实施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行为。

  ()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

  以上就是关于犯罪中止多次能否从轻处罚的内容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从上文的介绍可知,犯罪中止多次的,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伤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如果大家对此还有疑问,可以在线或者来电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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