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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

怎样查到检察院起不起诉

司法实践中,有些刑事案件经过人民检察院的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确实有犯罪行为,但是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根据法律规定不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人民检察院即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那么,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怎样查到检察院起不起诉?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怎样查到检察院不起诉

  1、如果可能被起诉的刑事案件当事人没有被释放、没有收到了检察院寄送的不起诉决定书,那么可以认为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2、案件的受害者没有收到了检察院寄送的不起诉决定书,可以认为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 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3、如果查封、扣押、冻结可能被起诉者财物的机关,收到了检察院下发的解除查封、扣押、冻结通知,那么也可以认为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七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书面通知作出查封、扣押、冻结决定的机关或者执行查封、扣押、冻结决定的机关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二、不起诉的种类及适用条件

  (1)法定不起诉:

  A、实施的行为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B、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C、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D、依照刑法规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已告诉又撤回告诉的;

  E、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F、其他法律,法令规定的免于刑事处罚的。

  (2)酌定不起诉:

  A、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处罚情形;

  B、在中国领域外犯罪,依中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C、嫌疑人又聋又哑,或是盲人犯罪;

  D、嫌疑人因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而犯罪。

  以上就是关于怎样查到检察院不起诉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通过上文中所列的三种方法,当事人便可知道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其实,检察院对案件决定不起诉之后,会下达不起诉通知书给当事人的。对此您若还有疑问,不妨在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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