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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丹律师 罗丹律师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团支部书记浙江省省直律师协会优秀团员律师杭州市律师协会2018年度嘉奖律师2011“律师进社区”双十佳先进个人浙江微博律师团成员11年执业经验个人简介:浙江大学...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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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与量刑

被判管制后享有哪些权利

在我国的五大主刑当中,管制是处罚最轻的一种,对被判管制的罪犯不予关押,仅限制其一定的自由,而且还能享有一些人身权利。罪犯被判管制后享有哪些权利呢?为了帮助大家解决疑问,本文为您详细介绍,请大家阅读。

  一、被判管制后享有哪些权利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场所中,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也不离开自己的家庭,不中断与社会的正常交往。对罪犯不予关押,是管制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的重要区别。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限制罪犯自由主要表现在限制罪犯的政治自由、担任领导职务、外出经商、迁居等自由。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条规定:在刑法第三十八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原第二款作为第三款,修改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也就是说,管制由原先的公安机关执行,改由地方社区矫正机构进行,即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执行。

  二、管制与拘役有什么区别

  管制刑: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方法。

  1、管制刑的特点:限制自由。

  2、管制适用对象的特点:(1)罪行较轻;(2)危险性较小。

  3、管制的刑期,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

  4、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权利;

  (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1年。

  以上就是关于被判管制后享有哪些权利的内容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可以正常地参加工作和上学,而且在工作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但政治自由、外出等权利会被限制。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建议您咨询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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