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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丹律师 罗丹律师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团支部书记浙江省省直律师协会优秀团员律师杭州市律师协会2018年度嘉奖律师2011“律师进社区”双十佳先进个人浙江微博律师团成员11年执业经验个人简介:浙江大学...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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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与量刑

不构成职务侵占罪能否按侵占罪论处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单位等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企业、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达到立案追诉标准。与侵占罪有相似的地方,都是将不属于自己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那么,不构成职务侵占罪能否按侵占罪论处?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不构成职务侵占罪能否按侵占罪论处

  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在不构成职务侵占罪的情况下,是不会构成侵占罪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的区别

  1、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职务侵占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而后罪的主观内容则明知是他人的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决意占为己有,拒不交还。

  3、职务侵占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即化公为私。但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的是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但财物是否先已为其持有则不影响本罪成立;而后者则必先正当、善意、合法地持有了他人的财物,再利用各种手段占为己有且拒不交还,行为不必要求利用职务之便。

  4、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其中既有国有的,也有集体的,还有个人的:后罪所侵犯的仅仅是他人的3种特定物,即系为自己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他人仅是指个人,而不包括单位。

  5、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后罪所侵犯的仅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6、职务侵占罪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而后者则只有告诉的才处理。

  以上这篇文章是关于不构成职务侵占罪能否按侵占罪论处的知识,同时还介绍了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的区别的内容,希望这样的文章能够帮助到更多需要帮助的人。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适用的条件和对象均不一样,不构成职务侵占罪时,也不会构成侵占罪。如需了解其他相关知识,可以在线向律师免费咨询,我们将根据您的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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