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56666944

律师介绍

罗丹律师 罗丹律师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团支部书记浙江省省直律师协会优秀团员律师杭州市律师协会2018年度嘉奖律师2011“律师进社区”双十佳先进个人浙江微博律师团成员11年执业经验个人简介:浙江大学... 详细>>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罗丹律师

手机号码:13656666944

邮箱地址:luodan@zedalawyer.com

执业证号:13301200810277990

执业律所: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杭州市钱江新城五星路185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8楼

立案与量刑

刑事案件公开宣判的法律依据与司法解释

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进行公开审判的规定,在我国的宪法和刑事诉讼法当中都有明确的规定。但,需要公开宣判,并不意味着必须公开宣判。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刑事案件公开审判的法律依据与司法解答吧。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为大家一一介绍

一、刑事案件公开宣判的法律依据

  刑事案件公开宣判的依据是在侦查、审查期间收集到的犯罪证据,法院对公开审理或不公开审理的案件,都应公开宣判,社会影响较大或关注度高的案件,应在法庭内公开宣判。

  在中国,各级人民法院实行公开审判制度的法律依据主要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2)19914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3)19894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会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

  二、公开宣判的司法解释

  法院审判案件公开进行的诉讼原则。开庭时间、地点对外公开,允许公众旁听和新闻记者采访。审判公开原则最早为资产阶级启蒙学者所提出,以反对封建司法中的秘密审判、私设法庭、专横擅断。后为各国普遍采用。在中国,依照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下列情况不公开审判:

  (1)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案件,一律不公开。

  (2)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14岁以上不满16岁的一律不公开;16岁以上未满18岁的,一般也不公开。

  (3)离婚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上述案件不论是否公开审理,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公开审判是相对于秘密审判而言的。公开审判取代秘密审判是诉讼制度文明进步的表现。在封建专制社会,审判多在秘密状态下进行,审判过程不仅不公之于众,甚至在当事人之间也相互隔离。秘密审判的不合理性在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受到进步思想家的勐烈批判。随着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公开审判制度逐渐成为现代各国的一项重要诉讼制度。

  以上就是关于刑事案件公开宣判的法律依据与司法解释的内容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刑事案件不管是否公开审理,在宣告判决的环节,是一律公开进行的,这样可以令社会各界民众所信服,同时让社会各界去监督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如果大家对此还有疑问,可以在线或者来电咨询律师。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载于互联网公开信息,以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

地址:杭州市钱江新城五星路185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8楼

手机:13656666944

邮件:luodan@zedalawyer.com

*姓名:

*电话:

*验证码:
*内容: